12.19.2015

【 生命最後階段的《病人自主權利法》 與「尊重人的主體性」道德原理 】

重病患者有些會入末期病人、永久植物人、極重度失智等不可逆的昏迷,且不可逆的狀況。人可以「預立醫療決定」,在這種狀況下是終止、撤除、不進行維持生命的治療或灌食。這個是昨天立法通過的《病人自主權利法》。這是人生與道德學的重大事件。

首先這種診斷必須非常嚴謹,必須有外院專科醫師。陷入昏迷狀況的意義是已喪失人的特質。不可逆的重點之一是說,不可能回復到有意識的狀況。在醫學上一般的判斷必須是,除非醫學發現新治療法,否則不可能恢復。當病人沒有進入這種狀況時,醫師必須全力治療,病人及家屬沒有要求醫師放棄醫治的權利。

當然也有發生過病情恢復的狀況,也就是被認為「奇蹟」的狀況,那是超過醫學的知識。不過這種被醫師也認為是「奇蹟」的狀況,絕不可能是由於神蹟、作法、替代醫學等。

當此病況醫學束手無策時,它進入倫理學領域,即進入生命倫理或醫學倫理領域。個人認為,保障人的生存權是道德學的絕對命題。但道德是什麼?個人給道德下的定義為「道德是尊重人的主體性」;個人認為道德的次佳定義為「尊重人的主體性」。此法名稱《病人自主權利法》不錯,符合「尊重人的主體性」之定義。符合定義很重要,因為個人認為,定義是最簡潔的理論。不過,此處所說的「符合」是指法案的「名稱」符合,尚非涉及此法案內容。

陳哲 CLM 陳立民 Chen Lih Ming
19 Dec 2015

以下兩張四報照片,各為蘋果日報與中央社所拍攝與發佈。

  
下為十二月十九日台灣四報頭版新聞:
人生與倫理學的《病人自主權利法》 成為三報頭條
2015 12 19

蘋果日報頭條:三讀通過 人人可預立拒絕醫療
保障病患生命尊嚴大躍進!立法院昨趕在會期最後一天,三讀通過《病人自主權利法》,民眾未來可先預立「醫療決定」,若病況符合末期病人、永久植物人、極重度失智等不可逆的昏迷,且經醫師、緩和醫療團隊確認病情不可逆,醫師可按預先擬好的醫療決定,選擇撤除維生器具、不灌食,讓民眾有「拒絕醫療」權利。

聯合報頭條:亞洲第一部病人自主權利法 5類重病者有善終權
為保障病人生命自主權,立法院昨天通過「病人自主權利法」,未來民眾可以「預立醫療決定」,末期病人、植物人、極重度失智等患者,經醫療評估確認病情無法恢復,醫師可依病人預立意願,終止、撤除、不進行維持生命的治療或灌食。

適用病人自主權利法的對象,須符合五種臨床條件,包括末期病人、處於不可逆轉的昏迷狀況、永久植物人狀態、極重度失智、病人疾病狀況或痛苦難以忍受、疾病無法治癒且依當時醫療水準無其他合適解決方法的情形。



中國時報頭條:重病可拒絕急救自主善終
攸關病人醫療自主、善終權益的《病人自主權利法》,昨天在立法院停會前最後一刻終於三讀通過。未來年滿20歲的民眾可以「預立醫療決定」,當病況符合末期病人、處於不可逆轉的昏迷狀況、永久植物人、極重度失智等狀態時,醫師得依照病人決定,不施行急救或撤除維生治療,讓病人有尊嚴的離去。新法為亞洲第一部病人自主權利專法,將於公布3年後施行。

自由時報第二頭條報導:植物人、極度失智醫不醫可預做選擇
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亞洲第一部「病人自主權利法」,三年後上路,屆時年滿廿歲民眾就可以預立醫療決定,一旦遇上重症末期、不可逆的昏迷、永久植物人、極重度失智等情況時,是要接受或拒絕醫療,執行病人決定的醫師無需負刑事與行政責任。


11.24.2015

一幅人生真相的畫

個人認為這是一幅好畫。至於作者,個人只知此圖片來自 Martine Faseur


個人認為這幅畫的前景想表達,人生是借給我們的;再光彩的人生也只是短暫借給我們一下;人想要揮灑一下、自由一下、快樂一下,唯一的機會是把人頭拿去抵押。

此外,對於人生的苦樂,個人認為人生雖然註定悲慘結束,卻是我們所擁有的東西中唯一還有些歡樂的地方。個人認為沒有死後的世界,死亡是絕對的滅絕。若說人生苦,死後更苦,苦到不再有我。所以,對於人生苦樂的基本態度,個人認為應該是苦中作樂與及時行樂。

此畫背景中有個看著前景的大眼睛。個人認為,宇宙既無主宰者,也無管理者,也無天道;基本上,宇宙不是個主體。因此個人認為不應該有個看著全局的觀看者。此畫畫家應該是教徒或相信宇宙之道。個人認為這是成見。個人認為,此畫背景的大眼睛為此畫的大缺點。


日常死亡意識 陳立民 Chen Lih Ming (陳哲)

11.16.2015

【「台灣反宗教者聯盟」陳哲聲明:請陳建仁副總統候選人於參選與任職期間在宗教方面低調 】

 個人長期主張「台灣第一大害是國民黨,第二大害是宗教」,並在 Facebook 等處設立「台灣反宗教者聯盟+台獨派」與「無神論暨反宗教論壇」社團等網頁。

個人認為當前台灣最重要的是深化民主與邁向獨立,因此個人雖然反宗教,但因宗教非當前主要問題,個人至今未批評過任何民進黨與獨派人物對宗教的友善行為。看目前政局民進黨與獨派將長期執政,個人認為可逐漸開始處理台灣過度宗教化的問題。

民進黨競選 2016 年總統的蔡英文主席,今天選擇天主教徒陳建仁院士為副總統搭擋,個人認為主要是政治考量,沒有宗教考量。社會輿論一般認為陳建仁院士是位人格高尚的人,個人也認為如此,但在宗教方面個人與他看法不同。

十三世紀的 Thomas Aquinas 主張「哲學是神學的婢女」,即認為神學與宗教高於哲學。但哲學界一般視宗教為形而上學的一個派系,中英文的 Wiki 也持此見解。台灣天主教圈在哲學方面許多主張「新士林哲學」,但此派系在歐美哲學界乏人問津。以上是個人對天主教與台灣天主教批判的二例。「宗教是深度的學術議題」,非聽各宗教教義但不研究形而上學、哲學與宗教學,就能適當把握住的。「宗教是非常專業的領域」,即使一般高級知識份子也不懂。個人長期在歐美大學研究形而上學、哲學與宗教,自認是台灣少數宗教學專家。個人認為,宗教對社會的效果絕大部份是負面的。

個人認為當前台灣重要的是民主、人權與台獨。曾有許多台灣各教的教徒,特別是台灣基督教長老會,對台灣的民主、人權與台獨有過重大貢獻。但個人認為,深層地看所有宗教對於人生與社會都是弊大於利。教徒如果希望對社會貢獻,個人認為,可以秉持其教派對外宣傳教義的精神貢獻社會,不需要談宗教。

個人建議陳建仁院士,在競選副總統與擔任副總統職位期間,在宗教方面低調,也就是把宗教當作一己私事,不要在政治上談。否則,當個人評估己身行為不會影響台灣民主、人權與獨立時,個人可能會批評陳副總統。雖然個人所言,在台灣可能只有幾百人知道。

「台灣反宗教者聯盟」陳立民 Chen Lih Ming (陳哲 CLM)
 16 Nov 2015

11.13.2015

【 人生的感覺 】

 人生的感覺 

故事:
瑪莉娜·阿布拉莫維奇 (Marina Abramovic) 是位現代著名的行為藝術家。上世紀七十年代,瑪莉娜有個男友烏雷 (Ulay),他們曾經一起開著廂型車到處表演。當他們決定結束這段感情時,他們到中國各從長城的一端起走,走到長城中間他們給對方最後一個擁抱,就分開了。

2010 年,馬莉娜在紐約  MOMA (紐約現代美術館,New York Modern Museum of  Art) 發表新作品《藝術家在場》(The Artist is Present)。內容是她本人坐著,人們排隊與他對座,相互凝視一分鐘。無預警地,三十多年後烏雷座在瑪莉娜面前。其效果當然是觸動人心弦的。

陳立民(陳哲):個人認為這是個感性的事件,他們有一個「人生的感覺」。人生的感覺對人的刺激非常強,常讓人落淚,成為許多人人生的主軸。個人認為,感性與自我比較接近,因此當感性被震動時,會有這是我的人生的感覺。雖然個人認為人生的重點未必如此,但感性與人生的感覺是絕對需要努力研究的。音樂的屬性就是感性。

11.07.2015

【 基督宗教教義 使教徒道德水準低於一般俗人】

陳哲認為,基督宗教對其教徒洗腦,說教徒比一般人更道德。陳哲長期觀察德國基督宗教徒,認為他們都是偽君子。不止基督宗教如此,其他宗教也是一樣,這是所有宗教本質的問題,所有宗教都教教徒作偽君子。歐美已有許多研究指出,基督宗教的教義是教徒的道德水準比一般俗人要低,下為一則。解釋方面,還可以有彼此處更多、更深入的解釋。

下為一則研究:
美研究:有信仰的孩子較自私
蘋果日報 2015110700:30 

有虔誠信仰的家庭就能教育出更好的孩子嗎?答案可能剛好相反。根據美國一項研究,出身於虔誠信仰家庭的孩子比無神論家庭教育出的孩子更自私

美國芝加哥大學最近針對 1170 名年紀介於 512 歲兒童進行測試,看看哪些家庭出生的兒童最願意分享。研究人員先給受試兒童 30 張貼紙,並要他們選出其中最喜歡的 10 張。接著研究人員向孩子說明, 10 張貼紙屬於他們個人,但學校裡不是每個人都能拿到貼紙,問他們是否願意把貼紙分享給其他不認識的小朋友。

結果發現,不論信仰基督教或伊斯蘭教,出身於有信仰家庭的孩子反而更不願分享貼紙。負責此研究的迪瑟提(Jean Decety)表示,外界過去一直有刻板印象認為有虔誠信仰的家庭,可教出「更好的人」,但研究卻顯示,反而是沒有宗教信仰的人,更能無私愛人並和社會分享利益。迪瑟提說,雖然無法確認原因,但信仰宗教很可能讓人誤以為自己有犯錯的本錢,又被稱為擁有「道德授權」:「道德授權是以一種『好事』來判定另一件事為『壞事』,但很多時候根本沒有先加以了解。」

迪瑟提還說,擁有信仰者認為自己因為信教就是好人,所以有權做一些不好的事:「這是一種有趣的心理缺陷:當我們做些有助增強正面形象的事情時,我們也比較不擔心自己因從事不道德行為所引發的後果,更因此較容易選擇做些不對的事。」、「我希望大家能夠理解,宗教不代表道德保證,而宗教與道德根本是兩件事以世俗價值為主的社會比以宗教價值立國的社會更和平也更健康。」(桂家齊/綜合外電報導)



台灣反宗教者聯盟 無神論者 理性論者 人文主義者 陳立民 Chen Lih Ming 陳哲 CLM

10.28.2015

主權是憲法寫好後再將之否定的騙局 2004/9/2 版

2004/9/2版

主權主義是憲法寫好後再將它否定的政治魔術
-兩岸與島內主權戰熱烈亢奮,國際上主權主義趨於衰落,
憲法的主權主義走在十字路上
陳立民


(1993年本文德文版在 Uni Freiburg 政治學系大概是 Prof. Kuhnhardt 的 Seminar 上已發表 有德文稿)

一a:兩岸、島內競爭主權
中共一向宣稱擁有台灣主權,我方則堅持台灣主權屬於我們自己;島內政黨近年來亦處於「中華民國主權獨立vs.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之競爭;此競爭嚴重到陳總統不擬將國家主權議題列入此次憲改範圍的程度。這種兩岸及島內政黨在主權競爭中毫不保留堅持主權的態度可稱為「主權主義」。

一b、主權違反人權、違反道德、違反家暴法
雖然這些競爭激烈,卻不足為「主權主義」正確性之證明。可記得中共在對台佈署飛彈一事的說法嗎?它說:「飛彈瞄準台灣是主權的宣示」。我們能接受這種說法嗎?這種「主權主義」對我們難道不是有害的嗎?再想想中共一向攻擊介入兩岸事務的國家為「干涉中國內政」,這種說法用清楚的法律語言講,就是中共指責這些主持公道的國家「侵犯中國主權」。我們不需具備高深的政治學或人權知識,僅按照我們一般社會生活的行為模式,就可覺察到此說法有問題。在日常生活上,當一家之內家人打傷家人時,鄰居外人勸說阻止是令人讚揚的正義行為,今天台灣對此甚至有法律-家暴防治法-之規範,因為即使是一家人,家暴也非此家庭「內在事務」,而是社會「公權力必須干涉的事務」。為什麼這種生活上淺顯的道理移轉到政治上、國家事務上、國際事務上就變了樣?
由以上中共運用「主權主義」的兩個事件,可看出「主權主義」不符我們的道德要求,在現實上對我們也未必有利。這種狀況和我們對於「主權主義」毫不保留堅持的態度形成強烈的對比。或許這個我們一向毫無保留堅持的「主權主義」必須重新檢討。

二a、主權「定義」違反絕對權力原理
在一般定義中「主權」被分為「對內主權」與「對外主權」兩部份;「對內主權」為國家之內最高的權力,或國家之統治權;「對外主權」則是國家對外獨立、自主決定,且與各國平等的之權力。此定義很少被批評。但理想性強的人也許會問:國家組成的最高原理應是一項人類共同理想或道德原則,為何在主權的定義中看不出此最高權力與該原則之間的關聯?同樣,對絕對權力觀念敏感的人也該質問:「國家最高權力」與絕對權力有何不同?我們知道「絕對的權力帶來絕對的腐敗」,對此最高權力可有制衡機制。

二b、「早期主權主義」,實為「主權君」理論
以上的主權定義可能是有問題的,也許從主權概念形成的歷史中可找出主權更多的真相。十六世紀時法人布丹(Jean Bodin, 1529-1596)提出sovereignty(「主權」、「國家主權」或「主權主義」)的理論,他認為「國家之內需要有不受法律約束,凌駕於公民和臣民以上的最高權力」,他將此定義為主權,並主張主權屬於君主,國家法律不過是主權者的命令等。雖然他的理論是為「國家」設計的,但由於此理論缺乏對政治基本現象的認識,使它淪為專政集團建立自身絕對權力合法性的工具,此理論塑造了歐洲「君主主權」的君主專制時代。在「君主主權」制度下帝王君主自稱為sovereign(「主權君」,或主權最高權威者),如法王路易十四曾大言不慚的主張「朕即國家」,在缺乏民主傳統的俄國甚至在1906年帝俄憲法中還有「沙皇擁有最高獨裁權」條款。由上述歷史可以看出,不論布丹設計「主權」或「國家主權」時的初衷為何,實踐證明它是一種為專制君主服務之「主權君」(sovereign)的理論,而非「國家主權」(sovereignty)的理論。

二c、「現代主權主義」
近代西歐民主思想家人才輩出,其中法人盧梭於1762年提出「國民主權」理論,主張主權屬於人民,政府受人民付託行使主權權力等,企圖以此取代「君王主權」(「主權君」)思想。但如果他對於政治現象也沒有足夠深度的認識,此「國民主權」理論也會淪為追求權力者利用的工具。

立憲國家制憲時的詭計,「國民」皆幌子
當民主思想逐漸深入民心,專政集團被迫制訂民主憲法時,他們知道人民盯著看,權力來源由下而上、權力相互制衡等「民主原則」入憲,表面上他們贊同這些原則,同時他們又遊說人民,國家需要最高的、絕對的主權,以維持國家的統一、安全等,且稱此權力屬於人民,於是「國民主權」概念得以寫入憲法。在一般這種「國民主權」的憲法中對於行政權有制約機制,但對於「比行政權權力更高的主權」卻缺乏制約機制,以致當主權條款入憲後,此條款實際上將權力互相制衡的與權力來源由下而上的「民主原則」架空,而代之以絕對權力的與權力來源由上而下的邏輯。例如中華民國憲法第二條言:「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全體國民」,此「主權在民」原則並未包含對主權之有效的制衡或監督。換句話說,在制定憲法時,統治集團一方面明修棧道與人民共同制定民主原則,另一方面卻暗渡陳倉私底下運作主權為期絕對權力的權力來源,這種現象在二十世紀的共產國家、法西斯國家與非民主國家甚為明顯。

魔術所在,不必要的「中間物」
分析「國民主權」或「主權在民」或「民主主權」等概念被利用為專制工具的原因,可能出在這些概念中的「主權」的部份。例如根據民主原則,「國家屬於人民」已是一個完整論述,為什麼要改說「國家主權屬於人民」呢?再如,「國家權力屬於人民」亦為一完整論述,有需要說「國家主權屬於人民」嗎?再如,「國家為民有、民治、民享」已將意思表明,改說「國家主權為民有、民治、民享」不是啟人疑竇嗎?根本上在上述各例句的國家與人民之間沒有必要增加「主權」這個「中間物」,它徒然提供統治者將上述各主權概念中之「國民」、「在民」與「民主」部份架空的機會。我們可說,主權就是憲法寫完後用來架空憲法「民主原則」的政治魔術;如將主權與憲法設定為二物,甚至可發現「主權條款的法律位階高於憲法」的現象。重新審視一般對於「對內主權」的定義,即將之定為國家最高的權力、最高決定權,乃致於國家統治權本身等之定義,與主權實際的運作竟然毫無關聯。

二d、對外主權的實踐:不實際、裝飾
「對內主權」為「主權主義」的核心,至於「對外主權」實際上只是各「主權君」、各「專制主權」之權力向外延伸的效果;換言之,「對外主權」並不如「對內主權」是獨立存在的,亦不具備個別特殊的內容。主權在國際上的實際狀況是:當各國之間權力維持平衡時,主權被當作外在附加的裝飾;當權力平衡喪失時,強國有無數的理由不理會弱國之主權,希特勒甚至偽造波蘭侵犯德國主權而實際進行對波蘭的侵略。依照「對外主權」定義,沒有主權則國家將暴露在攻擊之下,反例是縱使中華民國的主權鮮被承認,我們還是存活下來了。我們存活的根據,一方面是我們的實力(含武力、外交實力等),另一方面是那些與我們有人權、民主共同價值國家對我們的支援。我們存在的例子顯示,「主權主義」解釋國際現象的能力遠不如「實力」與「價值」二原則為佳。所以,國家對外獨立、自主決定、與各國平等的現象根本上與「對外主權」無關,一般的「對外主權」無法解釋國際政治的主要現象。
總之,現實狀況顯示一般對於「對內主權」與「對外主權」所做的定義未把握住主權的真實狀況,它們甚至可能是專政集團為取得絕對最高權力,欺騙人民的一個假象。捨主權實際現象的研究,而固執於主權定義的詮釋,可能是中了專政集團的圈套。

二e、在國際上主權是passe的概念
主權並非寫在雲端的天條,它不是不可懷疑的。許多先進民主國家並未將「主權主義」寫入憲法,如美國、德國等。今日歐美政治家與學者多主張,「主權主義」是一個過氣的(passe)概念。例如台灣常愛提「歐盟模式」,但在主權事務上,它並非盟員各國將部份國家主權轉到歐盟這個高層組織的狀況,而是各國根本上放棄「主權主義」的模式;文明國家重視的是人性價值,而非主權;在歷史上歐盟曾是「經濟共同體」(European Economic Community)的組織,如今他們則以作為「歐洲價值共同體」(Europan Value Community)為榮。
同樣地,主權亦非國家所必須。傳統將主權與土地、人民、政府等並列為國家組成要素的「國家成素論」是過氣的「國家論」。例如主張「實力」的、主張「價值」理想的、主張憲政秩序的各種「國家論」,即較「國家成素論」為佳。
「主權主義」既不合於我們的道德要求,在現實上對我們是兩面刃,在國際上又是過氣的思想,當前我們對於「主權主義」所要建立的共識可能是放棄這個憲法上的意識型態。

三、捍衛人權的國家;但務實作法不放棄主權使用
在憲法共識與「國家論」上,人是有道德的、有價值堅持的動物,國家組成的最高原理應該是對人性尊嚴的尊重、對人權的保護、對價值的堅持等,道德應是國家的理想和國民的精神。我們要在價值上、在道德上建立起國家的正當性與合法性,歐盟是「價值共同體」,我們也可將我們的國家建立為「尊重人性尊嚴、捍衛人權的道德社會」。這個性質同時也可可作為政黨的共識,以及兩岸關係發展的最高指導原則之一。
「主權主義」不入憲,不過在現實政治上現階段要「完全」放棄主權觀念卻是不務實的,譬如沒有人會認為「中華民國(或台灣)不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的論述對我們是有利的。在現實上我們可以參考美國的例子,美國憲法中從無「主權」一詞,但不會因此而使美國不能具備主權國家的地位,同樣這也從未阻止歷來美國的政治家在國際上權宜地運用「主權主義」一詞。

EU是各國逐漸放棄主權, 或主權可以分割.

國際刑事法庭2009/3/4四日發出拘捕令,以犯下戰爭和違反人道等罪名逮捕蘇丹現任總統巴席爾,成為國際刑事法庭自二○○二年開始運作以來下令逮捕的首位現任國家元首。蘇丹司法部表示不會交人。



10.25.2015

【 文化差異應該被超越 邁向普世價值文化 】

個人認為,文化應該往科學的方向走,應該如近代自然科學般地達到普遍有效性,且應該如當代社會科學般地遠超過歷史上的相關理論達到高度可預測性,並明言以道德與普世價值為目標。文化的差異,如同宗教、種族、國族一般,應該是要被超越的。個人認為,文化往科學方向走是文化的首要目標。至於包容文化差異、保護傳統文化等是文化的次要工作,基本上文化的差異應該是要被超越的。文化工作常常只知次要工作,不知主要工作。


什麼是文化? 文化有何價值? 文化理論應該如何? 應如何對待民族文化?
文化差異應該是要被超越的,文化傳統與民族文化不應被保存為特色,更不應被弘揚,而應該去蕪存菁,提昇到普世價值。

陳立民 Chen Lih Ming (陳哲)

注意下則新聞中如何談文化與普世價值的人權:
1945 10 24 日聯合國正式成立。今年 10 23 日為紀念成立 70 週年,聯合國大會一致通過一項宣告,重申「超越語言、文化和宗教差異,以團結所有會員國」,並「拯救未來世代免於戰爭殘害」的宗旨不變。

聯合國祕書長潘基文說,70 年來聯合國不分種族、宗教、國族、性別或性傾向的區別,已經帶給數百萬人自由,拆除殖民主義,打敗種族隔離,捍衛所有人的人權。

新聞網址:

「文化理論研究」陳立民  Chen Lih Ming (陳哲)

10.12.2015

搜尋記錄

Google 搜尋政治學原理、民主理論、台獨論述、台獨策略、台灣主體性、拒統、道德的定義、死亡意識、幸福的定義、定義、反宗教等名詞,半年以來,在前十名都可見到陳立民(陳哲)的

10.08.2015

台灣最需要的是民主制度與各方面的高級人才

10 1 日英國泰晤士報公佈的「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 2015-2016」,與 7 日美國「US News & World Report」公佈的「Best Global Universities Rankings」,個人讀過的兩所歐美大學都名列世界前百大。

留學期間是個人人生中知識上收獲最豐碩的時期,雖然在一些壓力下,個人還是有機會自由地選些有興趣的課與讀些有興趣的書,也有機會觀察進步國家的社會與政治。在台灣則覺得待在課堂上沒有意義。

個人極力推薦年輕朋友,把握任何機會與克服任何困難到歐美日大學留學。對知識有強烈欲望的朋友,不出國,在台灣很難在學術上有突破。如果有機會留在這些進步國家,就留下,不用回來了,基本上我們先是世界人才是台灣人。願意為台灣貢獻的人,個人認為要知道,台灣最需要的是民主制度與各方面的高級人才;台灣在每一階段的重要事情上,如果有人才,都可以處理得更好。

“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 2015-2016” 網址https://www.timeshighereducation.com/world-university-rankings/

US News & World Report “Best Global Universities Rankings” 網址:http://www.usnews.com/education/best-global-universities/rankings

10.07.2015

定義是什麼? 定義是最簡潔的理論 (談「定義」之一)

定義是什麼?定義是最簡潔的理論。
談「定義」之一)

陳立民 Chen Lih Ming (陳哲)
7 Oct 2015

9.29.2015

【宗教是無根據的幻想 人類滅絕倒是可能發生的 火星可能有液態水】

人類若向外星殖民,首選是火星 (Mars),因為它的環境與地球最接近,且距離地球較近。火星比月球更適合人類移殖。現在利用霍曼轉移軌道到達火星大概需要九個月。未來如果能使用可變比沖磁電漿體火箭技術,四十天內可達火星。昨天 NASA 提出證據,火星有鹽水流動痕跡。人類移民火星的夢想,邁進了一大步。

為何人類要移殖其它星球?因為宇宙的力量太大,可能導致人類滅絕與地球摧毀。個人認為倫理學的第一義務是維持人類繼續生存,這也是全人類的首要任務。各宗教的教徒可能會認為這是科幻。許多教徒逃避彗星撞地球這類問題,這些教徒暗地裡可能相信這種事情不會發生,或相信人類能在毀滅之前找到救援方法。這些就是無根據信念,就是迷信。有些教徒甚至相信,如果這種事情發生,神一定會在最後一刻化解危機。這好像是科幻片中,超人或蝙蝠俠最後一刻拯救全人類的情節。這才是科幻片。宗教是童話與神話的水準,教徒分不清真實與虛幻,幻想沒有節制。宗教是脫離現實的幻想,科學的科幻片才是現實。人的思想常常被扭曲,宗教就是最極端的例子。

宗教與哲學的形而上學派系認為不相信有神或天道就是沒有靈性或慧根,這其實是無根據的意識形態。

哲學裡的形上學 (meta-physics) 是一門應該被淘汰的學問,如果當代還有形而上學也應該來自物理學 (physics) 界。

下為關於火星可能有水的兩則新聞:
NASA證實火星有液態水 生命存在可能性大增
蘋果日報 20150929 林沿瑜綜合報導

探索火星有了重要發現!美國航太總署(NASA)台灣時間昨晚1130分召開記者會,NASA行星科學部門總監葛林說:「在某些情況下,已發現在火星上有液態水。」同時,昨出版的研究指出,科學家首度發現有證據證明,在夏季幾個月火星表面可能有鹽水流動。紅色星球有生命存在的可能性大增,人類移民火星的夢想,邁進了大一步。

葛林(Jim Green)說,火星上有液態水,「並不像我們過去所認為的一般,是一顆乾燥且無生氣的行星。」NASA 先於台灣時間前天上午在推特上預告昨會宣布重大科學發現,消息引發太空迷熱烈討論,有人猜測難道發現了火星人? 

捕捉到暗色條紋
昨參與記者會的人員包括喬治亞理工學院研究生歐嘉(Lujendra Ojha)等人,歐嘉於 2011 年在亞利桑那大學就讀時,即提出火星可能有液態水存在的證據,所以媒體早就預測昨天記者會與火星找到液態水有關。

歐嘉於 2011 年就讀於亞利桑那大學時,即提出火星可能有液態水存在的證據。以他為主要作者的研究昨出版,「火星勘測軌道飛行器」(Mars Reconnaissance Orbiter)拍到的暗色條紋為鹽水在火星表面上流動所產生。證據顯示,名為「季節性斜坡紋線」的暗色條紋在火星天候溫暖時,會沿著隕石坑壁和其它斜坡移動。 

重力低大氣稀薄
科學家原本即認為,這些液態的水之所以含鹽,是因鹽分可以讓水的冰點降低,讓原本應該結冰的水分無法結冰;另外,鹽分可以吸收大氣中的水分,讓水分不致於因為稀薄的大氣成分,而飄散到大氣之中。

人類早在近 40 年前就發現火星的南北兩極有固態的水冰(成分完全是水的冰),重點在於火星目前是否有液態水存在的條件。一般認為,火星的重力低、大氣中的氣體稀薄,都讓液態水很可能飄散到太空中,無法在地面流動或蓄積,對生物的生存構成極大威脅。 

水分僅固態呈現
科學家過去認為,火星的大氣組成非常稀薄,在接受太陽照射的地方,近日點和遠日點之間的溫差可達攝氏約 160 度,溫度低的時候連二氧化碳都會固化,而溫度高的時候,水分又完全蒸發到大氣中,導致火星上所見的水分僅能以固態(水冰)存在,只見冰不見水。

NASA火星計劃部門前總監麥克奎斯遜(Doug McCuistion)表示,科學家在探索人類是否有辦法移居火星時,主要的挑戰之一就是火星生是否有足夠的水和氧氣以供應人類生存。他說:「如果你能從(火星的)赤道找到水,那將大大降低人類移居火星的負擔。」
上則新聞網址:

NASA證實 火星上有流動液態水
自由時報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2015-09-29  00:15

美國國家航空暨太空總署(NASA)在美東時間 28 日召開記者會表示,根據最新研究報告顯示,科學家首度發現證據,證實火星在夏季幾個月期間,可能有水在地表上流動

根據英媒《每日電訊報》報導,NASA記者會公佈的影像中可以看到,火星夏天在某些山坡上有許多暗色的條狀痕跡,就是液態鹽水流過造成的,而這些條狀痕跡出現在火星較為溫暖的月份,但又在其它季節消失

根據《法新社》報導,太空總署行星科學主任葛林(Jim Green)在記者會表示,火星不是我們過去所想像的那個乾燥而無生氣的行星。在某些情況下,火星上可以發現液態水。

太空總署副署長葛倫斯菲德(John Grunsfeld)也指出,雖然對於這些水的來源與化學成分,科學家們仍無法確定,但這個新發現足以改變科學家對於火星是否能孕育出微生物的想法,讓人了解到火星可能是太陽系中最類似地球的星體NASA 也聲稱這是「解開了火星的一個謎」。

由於水是支持生命的重要物質,因此此次的研究結果,可望成為科學家下一步研究火星微生物的重要基礎,也意味著火星可能存在生命。科學家麥克庫軒(Doug McCuistion)就說:「如果他們宣布在火星地表下發現容易取得的液態水,那很可能意味火星上有生命存在,並且能讓人類在火星上永續生存。」

「火星」wiki 的網址:
「火星殖民」wiki 的網址:




上三張照片為 NASA 發佈的。


9.01.2015

【 幸福是什麼?幸福的定義 】

幸福是什麼?幸福的定義

幸福是什麼?幸福是感性的滿足或人性需求的滿足;感性與人性是指人的動物性,或人天生的軟體程式。


陳立民 Chen Lih Ming (
陳哲) 於 1 Sep 2015
20150901




7.19.2015

【 陳哲連續第四年在鬼月詛咒鬼 】

現在已進入中國陰曆的七月,俗稱鬼月。個人晚間常到距離一處公墓數百公尺處運動,且常常只有個人一人,雖然有樹林、房屋阻隔看不到墳墓。2012 年陰曆鬼月開始時,個人在一個 Facebook 反宗教社團公開宣佈:「個人不相信有鬼,個人甚至詛咒鬼;如果有鬼,請在這個月個人晚上運動時把個人抓走。」之後每年陰曆鬼月個人都在網路上這樣宣佈,結果當然都沒事。今年個人也作同樣的宣佈:「個人不相信有鬼,個人甚至詛咒鬼;如果有鬼,請在這個月個人晚上運動時把個人抓走。」

個人本行是哲學,曾在歐美兩所數百年的古老大學,研究形而上學與宗教十餘年。研究的結果個人認為達爾文主義論述的才是真理。個人是堅定的達爾文主義者、理性主義者、人文主義者,個人自然反宗教,自然主張無神、無鬼。

在下面的專頁可以很容易看到陳哲自 2013 以來每年在鬼月詛咒鬼的紀錄:https://www.facebook.com/pages/ONEDL-%E9%81%94%E7%88%BE%E6%96%87%E4%B8%BB%E7%BE%A9%E8%88%87%E5%8F%8D%E5%AE%97%E6%95%99%E4%B8%96%E7%95%8C%E8%AB%96%E5%A3%87-World-Forum-For-Darwinism-And-Antireligion-%E7%84%A1%E7%A5%9E%E8%AB%96vs%E6%9C%89%E7%A5%9E%E8%AB%96%E8%BE%AF%E8%AB%96%E5%B9%B3%E5%8F%B0/132272706866975

陳立民 Chen Lih Ming (陳哲 CLM)  20150719 陰曆七月初四

6.30.2015

《 日常死亡意識與日常意外意識 》(搜尋死亡意識)

對於公共安全與意外,有些心理學上急需知道的知識。

日常死亡意識與日常意外意識

我們只是表面知道自己會死,但是暗地裡,我們以為自己及與自己關係親密的家人、密友是不會死的。這可稱為我們的「日常死亡意識」。

我們也不相信,我們「自己的」行為會造成他人意外。然而,正是這種盲目的信念使我們成為他人遭受意外的主因。這可稱為我們的「日常意外意識」。


陳立民  Chen Lih Ming (陳哲)

30 Jun 2015


6.29.2015

日常死亡意識

 日常死亡意識 


我們只是表面知道自己會死;但是暗地裡,我們以為自己及與自己關係親密的家人、密友是不會死的。這是我們的「日常死亡意識」。

陳立民 Chen Lih Ming (陳哲 CLM) 2015/6/29

關於「日常死亡意識」概念的第一篇文章:《死亡與死亡意識》

★《死亡與死亡意識》一文 ★


★ 陳立民 Chen Lih Ming (陳哲 CLM) ★


2002/5/28 刊登於中國時報

華航一客機墜落澎湖外海,機上 225 位乘客與機組員全數罹難。在這些時候,大眾與新聞媒體關注的重點之一是不幸罹難者家屬的反應。我們可看到家屬痛哭、暈倒、情緒激動、精神崩潰等場景。此次因規模過大等原因,以致於此類事件的普遍性質不顯。


在一般小規模意外發生時,常可聽到家屬口中很自然地冒出下列的話:「為什麼偏偏被他碰上?」「為什麼發生在我們身上?」「怎麼會發生這種事情?」等。甚至有些家屬否定該意外,說:「這不可能吧!」「這不會是真的!」「我不要!我不相信這件事情!」等語言。事情明明已經發生,人已不在,但他們懷疑、否認此事的真實性。他們甚至晚上臨睡前希望,第二天起床時,能發現這只是一場惡夢。這裡顯然出現一種認知困難的現象。一般如我們購物時算錯帳,重算確定,買賣雙方立刻就「接受」這件「事實」。一件「事實」不是承認或否認的對象,為什麼在家人意外事件上,會出現不「接受」「事實」的狀況?真相也需要被「相信」嗎?以上這些話語,長久以來每在意外發生時,就在空中飄蕩,因為我們覺得這些話在「感情上」可以理解,就沒有注意到它邏輯上的荒謬。

為何家屬有如此之反應?大部分的人將此歸因於家人間緊密的關係,致無法承擔此事等感情因素。另一方面部分哲學家、心理學家等認為,在人類社會死亡普遍地「被禁忌化」、「被扭曲」,他們並批評現代商業社會製造「虛幻的假象」;這些原因使得「死亡在這個世界無法被理解」,使得人們在死亡問題上思想混亂。

但即使這些解釋理論可能也不足以說明家屬的反應,因為家屬認知困難的重點不在於多發生了一個不幸事件,而在於無法相信這件事情「怎麼可能」發生在「自己親人」身上。心理學之父佛洛伊德 (S. Freud) 與現代哲學家海德格 (M. Heidegger) 等都隱約地感到,在死亡事件上「自我」是一個問題。的確,可能在我們「日常死亡意識」裡,並不只是如一般學者所分析之「整個死亡」,或「死亡本身」變成為禁忌、被掩蓋,而是「自己的與親近人的」死亡被掩蓋。換言之,「日常死亡意識」的內容是:表面上我們承認人人會死,但「暗地裡」「不相信」此事會降臨在自己及家人的頭上。

家屬因為平日具此信念,以致於「突然從旁觀者變成當事人時」、突然發生「角色轉換」時,在認知上產生錯亂與困難。在這些家屬心靈底層實際激盪的波瀾是「不是說『死亡是別人的事』嗎?這次怎麼會發生在自己家人的頭上?」但此思想實在太荒謬、太違背常理了,以致於也不為其自身所知,結果只有此思想之能被社會接受的變形產品浮現到意識層面來;具體地說,這種底層意識中的「怎麼可能會發生在自己家人身上?」思想,在進入思想表層、為我們感受到時,被扭曲成了「為什麼會被他/她碰上?」或「我不要!我不相信這件事情!」等好似情緒性的話。

我們的社會不斷在進行這種掩蓋死亡真相的活動,掩飾的重點並不是「整個的死亡」或「死亡本身」,而是每個人「自己的與親近人的」死亡。這一次它又發生在社會大眾身上,他們也認為這次空難是一件重大的、意外的事件,但他們沒有此事「與我有關」之感。即使有些人為相關事情多做一些預防措施,如以後旅行時慎選交通工具等,也都只是盡一些「非當事人」的責任,或執行「旁觀者」的注意事項,他們深信即使自己未做這些防護措施,「這類事情將來也絕對不會發生在自己與家人頭上」。同時,對社會大眾而言這次的空難再次驗證了「不會是我們」這個信念的正確性。換句話說,社會大眾在心理上正進行著此次罹難者家屬平時所作之活動:「口頭上」說人難免一死,但「暗地裡」以為自己及與自己關係密切的人住在世界上「陽光的這一面」,住在「安全地帶」,不會有危險。

在這個歷史文化塑造的社會,我們的「死亡意識」可能是「暗地裡」以為自己與親近的人是不會死的。每一件意外發生時,我們標準的反應模式是,加強「此事與我等無關」的信念,以至於我們對此堅信不移。我們日常的「死亡意識」可能是一項阻礙我們準備我們自己的與親人的「死亡」之障礙。


(作者曾於歐美五六百年古老大學哲學研究所博士班專攻死亡研究, 以上非作者本名) 

關於本文 (以下於 21 Oct 2006 發表於本 Blog):

1.本文敘述個人創作之「日常死亡意識」概念:表面上我們知道人人皆會死自己不例外,但這種知道只是表面的,實際上、「暗地裡」我們以為自己及與自己關係親密的人是不會死的。此概念之意旨,就個人接觸過少數看過本文的人中尚無人瞭解。個人於德國研究死亡問題15年,為台灣人中在歐美國家研究死亡問題時間最長的,此概念為個人研究死亡問題的研究結果之一,回台次年發表本文。「日常死亡意識」本非專有名詞,亦非固定概念或聚焦概念,它成為專有名詞與固定概念,乃為個人的創造。個人計畫未來撰寫一本相關書籍。此外,歡迎網友搜尋「日常死亡意識 陳立民」。

2.「死亡是別人的事」一句在本文中洽與「日常死亡意識」形成對比,也因此在本文中已被深度密集地詮釋,它是本文一個重要的術語句。在本文於2002/5/28發表之前就個人廣泛搜尋資料所得,在台灣未曾出現過。關於此句日後個人還會有些說法。此外,歡迎網友搜尋「死亡是別人的事 陳立民」。

3.本文為報紙文章,為趕新聞熱度匆促寫成,因此部份論證過程並不完整,這些在個人講授之「死亡學」課程中已敘述清楚,個人計劃撰寫一本《日常死亡意識》的書,計劃在書中對許多提出說明。除本文外,個人2004/12/17在一本少量發行的學術研討會手冊中亦曾發表《「日常死亡意識」概念-暗地裡我們以為自己是不會死的》一文。

4.自 1986 至 2001 年之間個人於德國弗萊堡大學 (Freiburg University) 哲學研究所博士班專攻死亡問題研究,為台灣人中在歐美國家研究死亡議題時間最長者。個人有興趣了解個人所創之「日常死亡意識」概念與世界類似或相關死亡意識概念或理論之比較。歡迎網友比較,與提供比較資料。 

5.著名美國臨終心理醫師 Dr. med. Elizabeth Kübler-Ross(庫布勒蘿絲,或譯為庫布勒羅斯,或 Elizabeth Kubler-Ross M.D.) 於所著 "On Death and Dying"(《論死亡與臨終》)一書中發表之 "Five Stages of Death"(「臨終五階段」)理論,自 1969 年發表後成為世界醫護人員之基本知識,且此理論的根本未受到挑戰。個人主觀認為庫布勒羅斯的「臨終五階段」並非原始現象,本文所創造之「日常死亡意識」概念及其相關現象是更原始的現象。對此個人自 2003 年起在大學相關課程中有詳細說明,2007/12/25 個人亦於某大學醫學系客座教學中就此庫柏勒蘿絲「臨終五階段 批評」與「臨終五階段 非原始現象」詳細分析比較。個人這些理論預計在個人未來的《日常死亡意識》一書中廣泛對外發表。

6.歡迎點閱本部落格網友同時 copy 下網頁的內容及時間,因為個人創作受到抄襲。其中一件在 2004 9 月個人將自己的《死亡與死亡意識》一文給一位女助理教授或副教授看,當年 12 月時個人發現,該女助理教授或副教授以個人文為大綱請得國科會約二十萬元研究補助,而後這位女副教授當上了該校通識中心主任。

7.本文於 2002/5/28 發表,時台大醫學院共同教育室主任李明濱教授來函言,擬在課程會議中,推薦個人擔任台大醫學系六年級「生死學」課程教師,個人告知無博士學位,此事遂作罷。從這推薦事件也許可以判斷個人此篇文章在學術界的價值。

8.個人認為在台灣普遍被接受的「生死學」不是適當的名稱,宜改為「死亡學」,此在個人大學課程中已解釋,在個校外的演講中亦曾詳細說明,這些亦將於日後發表。「生死學名稱不當 陳立民」「生死學名稱可議」「生死學是錯誤名稱」。

9.在 Google 與 Yahoo 搜尋「陳立民」或「死亡」時,會自動跳出「日常死亡意識 陳立民」、「死亡是別人的事 陳立民」、「死亡學 陳立民」等搜尋「相關詞」(also try)建議。這些暫時成為網路世界的「專有名詞」,猜測本文之重要性已受到肯定。歡迎贊同個人概念的網友與朋友繼續對此搜尋予以支持。不過,本文只在Google搜尋引擎內才可搜尋到。 陳立民「尊重生命」「珍惜生命」「尊重生命」「珍惜生命」。

10.本文自刊登日起可搜索到約十個網站轉貼,至2006/1時仍可搜索到五個網站轉貼,然自2006/9起搜尋引擎只能搜尋到下列中山大學West-BBS西子灣網站網頁:
(http://bbs3.nsysu.edu.tw/txtVersion/treasure/music92/M.943581558.A/M.1027043419.E.html
此外,有一淡江大學網頁在網上搜尋不到,但仍可於下列網址見到本文:
http://tkblind.tku.edu.tw/cgi-bin/bbsanc?path=/Chinatimes/chinatimes.old/91/9105/910528/ONLINE/FORUM/C9152840.TXT

2008/11/24即本文發表六年半之後版主意外發現有位著名心理醫師診所將此轉貼此文即下網頁:
台灣ㄟ滋味- Category: 自殺及死亡醫學
2008.10.12 死亡與死亡意識. porky0501 … 2008.10.12 如何有效化解自殺危機? ...www.wretch.cc/blog/porky0501&category_id=12616722


版主歡迎對「日常死亡意識」有興趣的網友評論、轉貼與引用本文,引用時出處請註明:2002/5/28 刊登於中國時報第 15 頁時論廣場,亦可加上本部落格網址。個人自 2004年起發現有人使用本文思想,敬請註明出處。

2010/12 版主又找到幾個轉貼本文的網址:http://gopherproxy.org/bbs3.nsysu.edu.tw/00/treasure/music92/M.943581558.A/M.1027043419.E
,「美麗心精神科診所/陳炯鳴精神科診所/悠活精神科診所」,網址http://www.spirits.url.tw/b06-3.htm, 與 http://www.wretch.cc/blog/porky0501/15043493
在此致謝


11.個人創作的「日常死亡意識」在網路上紀錄之一:有一些與個人所創作的「日常死亡意識」相關的概念,但這些都是初階的,個人對其中之一曾做批評。在Yahoo 知識+搜尋「關於 最後十四堂星期二的課 這本書」,點擊「其他答案」,可見到個人於2008-12-03所寫的下面文字:
這本書(最後十四堂星期二的課)最有價值的部份可能是 p.104 的「只要你學會死亡,你就學會了活著」,與 p.102 的「每個人都知道自己有一天會死,但沒有人把這當真」這兩句,其他探討人生的意義與價值部份可能並沒有什麼深刻的東西。
參考資料 日常死亡意識陳立民 


12.《死亡與死亡意識》非本文投稿原標題,乃報社編輯更改所予,個人並不認為這是一個好標題。 

13.本文與部落格主題「感性與理性」之關係為何?個人認為發現「日常死亡意識」必須有很強的感性與理性能力,且此概念涉及理性與感性的基本結構。

14.心理學開山祖 Sigmund Freud 的中文譯名並未統一,多譯為「佛洛伊德」或「佛洛依德」。個人根據下列二理由建議譯為「弗洛伊德」:一、「弗洛伊德」與「弗洛依德」較符合其姓名 S. Freud 的德文發音;二、S. Freud 是歷史上著名的反宗教理論家,其姓名翻譯中不出現「佛」字較佳。
此外,「弗洛伊德」的 “das Unbewusste” 概念,即英譯 “unconsciousness”一字,數十年來譯為「潛意識」,近年逐漸出現「無意識」的譯法,個人認為「無意識」的翻譯較佳。

此處圖片製作時間為 5 Feb 2015. 陳哲 CL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