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有一個方法論上的錯誤。我們平常在生活中檢驗一件事情的真實性,都是從自己的直接經驗、自己的知識出發去驗證與推論不知的事物。對於宗教也該如此,不能先肯定它是「神的話」,然後把自己平常求知的態度、確認事情的過程都丟掉了。什麼聖經、佛經、可蘭經,我們對待這些「經」的起點都該相同,就是把它當作是本普通書,或更正確地說,神話小說,它的每一段內容都是要經過驗證的。神的存在是要從在每一件事情上從無到有被證實的。
這些所謂的「經」個人都唸過一些。這些「經」講道理的部份,遠不如相關議題的哲學書,哲學書比較有深度、有系統。這些「經」的神蹟部份,例如聖經創世紀說上帝創造天地,有個開始的過程。佛教主張宇宙是無始無終,無「始」,沒有開始。我們根據既有的天文物理學知識不能證明哪一個是真的,所以,都不能被證明。我們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我們就比教徒更能追求真相、真理。
陳立民 Chen Lih Ming (陳哲) on 25 Aug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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