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8.2015

主權是憲法寫好後再將之否定的騙局 2004/9/2 版

2004/9/2版

主權主義是憲法寫好後再將它否定的政治魔術
-兩岸與島內主權戰熱烈亢奮,國際上主權主義趨於衰落,
憲法的主權主義走在十字路上
陳立民


(1993年本文德文版在 Uni Freiburg 政治學系大概是 Prof. Kuhnhardt 的 Seminar 上已發表 有德文稿)

一a:兩岸、島內競爭主權
中共一向宣稱擁有台灣主權,我方則堅持台灣主權屬於我們自己;島內政黨近年來亦處於「中華民國主權獨立vs.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之競爭;此競爭嚴重到陳總統不擬將國家主權議題列入此次憲改範圍的程度。這種兩岸及島內政黨在主權競爭中毫不保留堅持主權的態度可稱為「主權主義」。

一b、主權違反人權、違反道德、違反家暴法
雖然這些競爭激烈,卻不足為「主權主義」正確性之證明。可記得中共在對台佈署飛彈一事的說法嗎?它說:「飛彈瞄準台灣是主權的宣示」。我們能接受這種說法嗎?這種「主權主義」對我們難道不是有害的嗎?再想想中共一向攻擊介入兩岸事務的國家為「干涉中國內政」,這種說法用清楚的法律語言講,就是中共指責這些主持公道的國家「侵犯中國主權」。我們不需具備高深的政治學或人權知識,僅按照我們一般社會生活的行為模式,就可覺察到此說法有問題。在日常生活上,當一家之內家人打傷家人時,鄰居外人勸說阻止是令人讚揚的正義行為,今天台灣對此甚至有法律-家暴防治法-之規範,因為即使是一家人,家暴也非此家庭「內在事務」,而是社會「公權力必須干涉的事務」。為什麼這種生活上淺顯的道理移轉到政治上、國家事務上、國際事務上就變了樣?
由以上中共運用「主權主義」的兩個事件,可看出「主權主義」不符我們的道德要求,在現實上對我們也未必有利。這種狀況和我們對於「主權主義」毫不保留堅持的態度形成強烈的對比。或許這個我們一向毫無保留堅持的「主權主義」必須重新檢討。

二a、主權「定義」違反絕對權力原理
在一般定義中「主權」被分為「對內主權」與「對外主權」兩部份;「對內主權」為國家之內最高的權力,或國家之統治權;「對外主權」則是國家對外獨立、自主決定,且與各國平等的之權力。此定義很少被批評。但理想性強的人也許會問:國家組成的最高原理應是一項人類共同理想或道德原則,為何在主權的定義中看不出此最高權力與該原則之間的關聯?同樣,對絕對權力觀念敏感的人也該質問:「國家最高權力」與絕對權力有何不同?我們知道「絕對的權力帶來絕對的腐敗」,對此最高權力可有制衡機制。

二b、「早期主權主義」,實為「主權君」理論
以上的主權定義可能是有問題的,也許從主權概念形成的歷史中可找出主權更多的真相。十六世紀時法人布丹(Jean Bodin, 1529-1596)提出sovereignty(「主權」、「國家主權」或「主權主義」)的理論,他認為「國家之內需要有不受法律約束,凌駕於公民和臣民以上的最高權力」,他將此定義為主權,並主張主權屬於君主,國家法律不過是主權者的命令等。雖然他的理論是為「國家」設計的,但由於此理論缺乏對政治基本現象的認識,使它淪為專政集團建立自身絕對權力合法性的工具,此理論塑造了歐洲「君主主權」的君主專制時代。在「君主主權」制度下帝王君主自稱為sovereign(「主權君」,或主權最高權威者),如法王路易十四曾大言不慚的主張「朕即國家」,在缺乏民主傳統的俄國甚至在1906年帝俄憲法中還有「沙皇擁有最高獨裁權」條款。由上述歷史可以看出,不論布丹設計「主權」或「國家主權」時的初衷為何,實踐證明它是一種為專制君主服務之「主權君」(sovereign)的理論,而非「國家主權」(sovereignty)的理論。

二c、「現代主權主義」
近代西歐民主思想家人才輩出,其中法人盧梭於1762年提出「國民主權」理論,主張主權屬於人民,政府受人民付託行使主權權力等,企圖以此取代「君王主權」(「主權君」)思想。但如果他對於政治現象也沒有足夠深度的認識,此「國民主權」理論也會淪為追求權力者利用的工具。

立憲國家制憲時的詭計,「國民」皆幌子
當民主思想逐漸深入民心,專政集團被迫制訂民主憲法時,他們知道人民盯著看,權力來源由下而上、權力相互制衡等「民主原則」入憲,表面上他們贊同這些原則,同時他們又遊說人民,國家需要最高的、絕對的主權,以維持國家的統一、安全等,且稱此權力屬於人民,於是「國民主權」概念得以寫入憲法。在一般這種「國民主權」的憲法中對於行政權有制約機制,但對於「比行政權權力更高的主權」卻缺乏制約機制,以致當主權條款入憲後,此條款實際上將權力互相制衡的與權力來源由下而上的「民主原則」架空,而代之以絕對權力的與權力來源由上而下的邏輯。例如中華民國憲法第二條言:「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全體國民」,此「主權在民」原則並未包含對主權之有效的制衡或監督。換句話說,在制定憲法時,統治集團一方面明修棧道與人民共同制定民主原則,另一方面卻暗渡陳倉私底下運作主權為期絕對權力的權力來源,這種現象在二十世紀的共產國家、法西斯國家與非民主國家甚為明顯。

魔術所在,不必要的「中間物」
分析「國民主權」或「主權在民」或「民主主權」等概念被利用為專制工具的原因,可能出在這些概念中的「主權」的部份。例如根據民主原則,「國家屬於人民」已是一個完整論述,為什麼要改說「國家主權屬於人民」呢?再如,「國家權力屬於人民」亦為一完整論述,有需要說「國家主權屬於人民」嗎?再如,「國家為民有、民治、民享」已將意思表明,改說「國家主權為民有、民治、民享」不是啟人疑竇嗎?根本上在上述各例句的國家與人民之間沒有必要增加「主權」這個「中間物」,它徒然提供統治者將上述各主權概念中之「國民」、「在民」與「民主」部份架空的機會。我們可說,主權就是憲法寫完後用來架空憲法「民主原則」的政治魔術;如將主權與憲法設定為二物,甚至可發現「主權條款的法律位階高於憲法」的現象。重新審視一般對於「對內主權」的定義,即將之定為國家最高的權力、最高決定權,乃致於國家統治權本身等之定義,與主權實際的運作竟然毫無關聯。

二d、對外主權的實踐:不實際、裝飾
「對內主權」為「主權主義」的核心,至於「對外主權」實際上只是各「主權君」、各「專制主權」之權力向外延伸的效果;換言之,「對外主權」並不如「對內主權」是獨立存在的,亦不具備個別特殊的內容。主權在國際上的實際狀況是:當各國之間權力維持平衡時,主權被當作外在附加的裝飾;當權力平衡喪失時,強國有無數的理由不理會弱國之主權,希特勒甚至偽造波蘭侵犯德國主權而實際進行對波蘭的侵略。依照「對外主權」定義,沒有主權則國家將暴露在攻擊之下,反例是縱使中華民國的主權鮮被承認,我們還是存活下來了。我們存活的根據,一方面是我們的實力(含武力、外交實力等),另一方面是那些與我們有人權、民主共同價值國家對我們的支援。我們存在的例子顯示,「主權主義」解釋國際現象的能力遠不如「實力」與「價值」二原則為佳。所以,國家對外獨立、自主決定、與各國平等的現象根本上與「對外主權」無關,一般的「對外主權」無法解釋國際政治的主要現象。
總之,現實狀況顯示一般對於「對內主權」與「對外主權」所做的定義未把握住主權的真實狀況,它們甚至可能是專政集團為取得絕對最高權力,欺騙人民的一個假象。捨主權實際現象的研究,而固執於主權定義的詮釋,可能是中了專政集團的圈套。

二e、在國際上主權是passe的概念
主權並非寫在雲端的天條,它不是不可懷疑的。許多先進民主國家並未將「主權主義」寫入憲法,如美國、德國等。今日歐美政治家與學者多主張,「主權主義」是一個過氣的(passe)概念。例如台灣常愛提「歐盟模式」,但在主權事務上,它並非盟員各國將部份國家主權轉到歐盟這個高層組織的狀況,而是各國根本上放棄「主權主義」的模式;文明國家重視的是人性價值,而非主權;在歷史上歐盟曾是「經濟共同體」(European Economic Community)的組織,如今他們則以作為「歐洲價值共同體」(Europan Value Community)為榮。
同樣地,主權亦非國家所必須。傳統將主權與土地、人民、政府等並列為國家組成要素的「國家成素論」是過氣的「國家論」。例如主張「實力」的、主張「價值」理想的、主張憲政秩序的各種「國家論」,即較「國家成素論」為佳。
「主權主義」既不合於我們的道德要求,在現實上對我們是兩面刃,在國際上又是過氣的思想,當前我們對於「主權主義」所要建立的共識可能是放棄這個憲法上的意識型態。

三、捍衛人權的國家;但務實作法不放棄主權使用
在憲法共識與「國家論」上,人是有道德的、有價值堅持的動物,國家組成的最高原理應該是對人性尊嚴的尊重、對人權的保護、對價值的堅持等,道德應是國家的理想和國民的精神。我們要在價值上、在道德上建立起國家的正當性與合法性,歐盟是「價值共同體」,我們也可將我們的國家建立為「尊重人性尊嚴、捍衛人權的道德社會」。這個性質同時也可可作為政黨的共識,以及兩岸關係發展的最高指導原則之一。
「主權主義」不入憲,不過在現實政治上現階段要「完全」放棄主權觀念卻是不務實的,譬如沒有人會認為「中華民國(或台灣)不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的論述對我們是有利的。在現實上我們可以參考美國的例子,美國憲法中從無「主權」一詞,但不會因此而使美國不能具備主權國家的地位,同樣這也從未阻止歷來美國的政治家在國際上權宜地運用「主權主義」一詞。

EU是各國逐漸放棄主權, 或主權可以分割.

國際刑事法庭2009/3/4四日發出拘捕令,以犯下戰爭和違反人道等罪名逮捕蘇丹現任總統巴席爾,成為國際刑事法庭自二○○二年開始運作以來下令逮捕的首位現任國家元首。蘇丹司法部表示不會交人。



10.25.2015

【 文化差異應該被超越 邁向普世價值文化 】

個人認為,文化應該往科學的方向走,應該如近代自然科學般地達到普遍有效性,且應該如當代社會科學般地遠超過歷史上的相關理論達到高度可預測性,並明言以道德與普世價值為目標。文化的差異,如同宗教、種族、國族一般,應該是要被超越的。個人認為,文化往科學方向走是文化的首要目標。至於包容文化差異、保護傳統文化等是文化的次要工作,基本上文化的差異應該是要被超越的。文化工作常常只知次要工作,不知主要工作。


什麼是文化? 文化有何價值? 文化理論應該如何? 應如何對待民族文化?
文化差異應該是要被超越的,文化傳統與民族文化不應被保存為特色,更不應被弘揚,而應該去蕪存菁,提昇到普世價值。

陳立民 Chen Lih Ming (陳哲)

注意下則新聞中如何談文化與普世價值的人權:
1945 10 24 日聯合國正式成立。今年 10 23 日為紀念成立 70 週年,聯合國大會一致通過一項宣告,重申「超越語言、文化和宗教差異,以團結所有會員國」,並「拯救未來世代免於戰爭殘害」的宗旨不變。

聯合國祕書長潘基文說,70 年來聯合國不分種族、宗教、國族、性別或性傾向的區別,已經帶給數百萬人自由,拆除殖民主義,打敗種族隔離,捍衛所有人的人權。

新聞網址:

「文化理論研究」陳立民  Chen Lih Ming (陳哲)

10.12.2015

搜尋記錄

Google 搜尋政治學原理、民主理論、台獨論述、台獨策略、台灣主體性、拒統、道德的定義、死亡意識、幸福的定義、定義、反宗教等名詞,半年以來,在前十名都可見到陳立民(陳哲)的

10.08.2015

台灣最需要的是民主制度與各方面的高級人才

10 1 日英國泰晤士報公佈的「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 2015-2016」,與 7 日美國「US News & World Report」公佈的「Best Global Universities Rankings」,個人讀過的兩所歐美大學都名列世界前百大。

留學期間是個人人生中知識上收獲最豐碩的時期,雖然在一些壓力下,個人還是有機會自由地選些有興趣的課與讀些有興趣的書,也有機會觀察進步國家的社會與政治。在台灣則覺得待在課堂上沒有意義。

個人極力推薦年輕朋友,把握任何機會與克服任何困難到歐美日大學留學。對知識有強烈欲望的朋友,不出國,在台灣很難在學術上有突破。如果有機會留在這些進步國家,就留下,不用回來了,基本上我們先是世界人才是台灣人。願意為台灣貢獻的人,個人認為要知道,台灣最需要的是民主制度與各方面的高級人才;台灣在每一階段的重要事情上,如果有人才,都可以處理得更好。

“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 2015-2016” 網址https://www.timeshighereducation.com/world-university-rankings/

US News & World Report “Best Global Universities Rankings” 網址:http://www.usnews.com/education/best-global-universities/rankings

10.07.2015

定義是什麼? 定義是最簡潔的理論 (談「定義」之一)

定義是什麼?定義是最簡潔的理論。
談「定義」之一)

陳立民 Chen Lih Ming (陳哲)
7 Oct 2015

9.29.2015

【宗教是無根據的幻想 人類滅絕倒是可能發生的 火星可能有液態水】

人類若向外星殖民,首選是火星 (Mars),因為它的環境與地球最接近,且距離地球較近。火星比月球更適合人類移殖。現在利用霍曼轉移軌道到達火星大概需要九個月。未來如果能使用可變比沖磁電漿體火箭技術,四十天內可達火星。昨天 NASA 提出證據,火星有鹽水流動痕跡。人類移民火星的夢想,邁進了一大步。

為何人類要移殖其它星球?因為宇宙的力量太大,可能導致人類滅絕與地球摧毀。個人認為倫理學的第一義務是維持人類繼續生存,這也是全人類的首要任務。各宗教的教徒可能會認為這是科幻。許多教徒逃避彗星撞地球這類問題,這些教徒暗地裡可能相信這種事情不會發生,或相信人類能在毀滅之前找到救援方法。這些就是無根據信念,就是迷信。有些教徒甚至相信,如果這種事情發生,神一定會在最後一刻化解危機。這好像是科幻片中,超人或蝙蝠俠最後一刻拯救全人類的情節。這才是科幻片。宗教是童話與神話的水準,教徒分不清真實與虛幻,幻想沒有節制。宗教是脫離現實的幻想,科學的科幻片才是現實。人的思想常常被扭曲,宗教就是最極端的例子。

宗教與哲學的形而上學派系認為不相信有神或天道就是沒有靈性或慧根,這其實是無根據的意識形態。

哲學裡的形上學 (meta-physics) 是一門應該被淘汰的學問,如果當代還有形而上學也應該來自物理學 (physics) 界。

下為關於火星可能有水的兩則新聞:
NASA證實火星有液態水 生命存在可能性大增
蘋果日報 20150929 林沿瑜綜合報導

探索火星有了重要發現!美國航太總署(NASA)台灣時間昨晚1130分召開記者會,NASA行星科學部門總監葛林說:「在某些情況下,已發現在火星上有液態水。」同時,昨出版的研究指出,科學家首度發現有證據證明,在夏季幾個月火星表面可能有鹽水流動。紅色星球有生命存在的可能性大增,人類移民火星的夢想,邁進了大一步。

葛林(Jim Green)說,火星上有液態水,「並不像我們過去所認為的一般,是一顆乾燥且無生氣的行星。」NASA 先於台灣時間前天上午在推特上預告昨會宣布重大科學發現,消息引發太空迷熱烈討論,有人猜測難道發現了火星人? 

捕捉到暗色條紋
昨參與記者會的人員包括喬治亞理工學院研究生歐嘉(Lujendra Ojha)等人,歐嘉於 2011 年在亞利桑那大學就讀時,即提出火星可能有液態水存在的證據,所以媒體早就預測昨天記者會與火星找到液態水有關。

歐嘉於 2011 年就讀於亞利桑那大學時,即提出火星可能有液態水存在的證據。以他為主要作者的研究昨出版,「火星勘測軌道飛行器」(Mars Reconnaissance Orbiter)拍到的暗色條紋為鹽水在火星表面上流動所產生。證據顯示,名為「季節性斜坡紋線」的暗色條紋在火星天候溫暖時,會沿著隕石坑壁和其它斜坡移動。 

重力低大氣稀薄
科學家原本即認為,這些液態的水之所以含鹽,是因鹽分可以讓水的冰點降低,讓原本應該結冰的水分無法結冰;另外,鹽分可以吸收大氣中的水分,讓水分不致於因為稀薄的大氣成分,而飄散到大氣之中。

人類早在近 40 年前就發現火星的南北兩極有固態的水冰(成分完全是水的冰),重點在於火星目前是否有液態水存在的條件。一般認為,火星的重力低、大氣中的氣體稀薄,都讓液態水很可能飄散到太空中,無法在地面流動或蓄積,對生物的生存構成極大威脅。 

水分僅固態呈現
科學家過去認為,火星的大氣組成非常稀薄,在接受太陽照射的地方,近日點和遠日點之間的溫差可達攝氏約 160 度,溫度低的時候連二氧化碳都會固化,而溫度高的時候,水分又完全蒸發到大氣中,導致火星上所見的水分僅能以固態(水冰)存在,只見冰不見水。

NASA火星計劃部門前總監麥克奎斯遜(Doug McCuistion)表示,科學家在探索人類是否有辦法移居火星時,主要的挑戰之一就是火星生是否有足夠的水和氧氣以供應人類生存。他說:「如果你能從(火星的)赤道找到水,那將大大降低人類移居火星的負擔。」
上則新聞網址:

NASA證實 火星上有流動液態水
自由時報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2015-09-29  00:15

美國國家航空暨太空總署(NASA)在美東時間 28 日召開記者會表示,根據最新研究報告顯示,科學家首度發現證據,證實火星在夏季幾個月期間,可能有水在地表上流動

根據英媒《每日電訊報》報導,NASA記者會公佈的影像中可以看到,火星夏天在某些山坡上有許多暗色的條狀痕跡,就是液態鹽水流過造成的,而這些條狀痕跡出現在火星較為溫暖的月份,但又在其它季節消失

根據《法新社》報導,太空總署行星科學主任葛林(Jim Green)在記者會表示,火星不是我們過去所想像的那個乾燥而無生氣的行星。在某些情況下,火星上可以發現液態水。

太空總署副署長葛倫斯菲德(John Grunsfeld)也指出,雖然對於這些水的來源與化學成分,科學家們仍無法確定,但這個新發現足以改變科學家對於火星是否能孕育出微生物的想法,讓人了解到火星可能是太陽系中最類似地球的星體NASA 也聲稱這是「解開了火星的一個謎」。

由於水是支持生命的重要物質,因此此次的研究結果,可望成為科學家下一步研究火星微生物的重要基礎,也意味著火星可能存在生命。科學家麥克庫軒(Doug McCuistion)就說:「如果他們宣布在火星地表下發現容易取得的液態水,那很可能意味火星上有生命存在,並且能讓人類在火星上永續生存。」

「火星」wiki 的網址:
「火星殖民」wiki 的網址:




上三張照片為 NASA 發佈的。


9.01.2015

【 幸福是什麼?幸福的定義 】

幸福是什麼?幸福的定義

幸福是什麼?幸福是感性的滿足或人性需求的滿足;感性與人性是指人的動物性,或人天生的軟體程式。


陳立民 Chen Lih Ming (
陳哲) 於 1 Sep 2015
20150901




7.19.2015

【 陳哲連續第四年在鬼月詛咒鬼 】

現在已進入中國陰曆的七月,俗稱鬼月。個人晚間常到距離一處公墓數百公尺處運動,且常常只有個人一人,雖然有樹林、房屋阻隔看不到墳墓。2012 年陰曆鬼月開始時,個人在一個 Facebook 反宗教社團公開宣佈:「個人不相信有鬼,個人甚至詛咒鬼;如果有鬼,請在這個月個人晚上運動時把個人抓走。」之後每年陰曆鬼月個人都在網路上這樣宣佈,結果當然都沒事。今年個人也作同樣的宣佈:「個人不相信有鬼,個人甚至詛咒鬼;如果有鬼,請在這個月個人晚上運動時把個人抓走。」

個人本行是哲學,曾在歐美兩所數百年的古老大學,研究形而上學與宗教十餘年。研究的結果個人認為達爾文主義論述的才是真理。個人是堅定的達爾文主義者、理性主義者、人文主義者,個人自然反宗教,自然主張無神、無鬼。

在下面的專頁可以很容易看到陳哲自 2013 以來每年在鬼月詛咒鬼的紀錄:https://www.facebook.com/pages/ONEDL-%E9%81%94%E7%88%BE%E6%96%87%E4%B8%BB%E7%BE%A9%E8%88%87%E5%8F%8D%E5%AE%97%E6%95%99%E4%B8%96%E7%95%8C%E8%AB%96%E5%A3%87-World-Forum-For-Darwinism-And-Antireligion-%E7%84%A1%E7%A5%9E%E8%AB%96vs%E6%9C%89%E7%A5%9E%E8%AB%96%E8%BE%AF%E8%AB%96%E5%B9%B3%E5%8F%B0/132272706866975

陳立民 Chen Lih Ming (陳哲 CLM)  20150719 陰曆七月初四

6.30.2015

《 日常死亡意識與日常意外意識 》(搜尋死亡意識)

對於公共安全與意外,有些心理學上急需知道的知識。

日常死亡意識與日常意外意識

我們只是表面知道自己會死,但是暗地裡,我們以為自己及與自己關係親密的家人、密友是不會死的。這可稱為我們的「日常死亡意識」。

我們也不相信,我們「自己的」行為會造成他人意外。然而,正是這種盲目的信念使我們成為他人遭受意外的主因。這可稱為我們的「日常意外意識」。


陳立民  Chen Lih Ming (陳哲)

30 Jun 2015


6.29.2015

日常死亡意識

 日常死亡意識 


我們只是表面知道自己會死;但是暗地裡,我們以為自己及與自己關係親密的家人、密友是不會死的。這是我們的「日常死亡意識」。

陳立民 Chen Lih Ming (陳哲) 2015/6/29

關於「日常死亡意識」概念的第一篇文章:《死亡與死亡意識》

★《死亡與死亡意識》★

日常死亡意識


★ 陳立民 Chen Lih Ming (陳哲) ★


2002/5/28 刊登於中國時報

死亡與死亡意識 日常死亡意識 陳立民 Chen Lih Ming (陳哲) 2002/5/28 刊登於中國時報第 15 頁時論廣場



華航一客機墜落澎湖外海,機上 225 位乘客與機組員全數罹難。在這些時候,大眾與新聞媒體關注的重點之一是不幸罹難者家屬的反應。我們可看到家屬痛哭、暈倒、情緒激動、精神崩潰等場景。此次因規模過大等原因,以致於此類事件的普遍性質不顯。


在一般小規模意外發生時,常可聽到家屬口中很自然地冒出下列的話:「為什麼偏偏被他碰上?」「為什麼發生在我們身上?」「怎麼會發生這種事情?」等。甚至有些家屬否定該意外,說:「這不可能吧!」「這不會是真的!」「我不要!我不相信這件事情!」等語言。事情明明已經發生,人已不在,但他們懷疑、否認此事的真實性。他們甚至晚上臨睡前希望,第二天起床時,能發現這只是一場惡夢。這裡顯然出現一種認知困難的現象。一般如我們購物時算錯帳,重算確定,買賣雙方立刻就「接受」這件「事實」。一件「事實」不是承認或否認的對象,為什麼在家人意外事件上,會出現不「接受」「事實」的狀況?真相也需要被「相信」嗎?以上這些話語,長久以來每在意外發生時,就在空中飄蕩,因為我們覺得這些話在「感情上」可以理解,就沒有注意到它邏輯上的荒謬。

為何家屬有如此之反應?大部分的人將此歸因於家人間緊密的關係,致無法承擔此事等感情因素。另一方面部分哲學家、心理學家等認為,在人類社會死亡普遍地「被禁忌化」、「被扭曲」,他們並批評現代商業社會製造「虛幻的假象」;這些原因使得「死亡在這個世界無法被理解」,使得人們在死亡問題上思想混亂。

但即使這些解釋理論可能也不足以說明家屬的反應,因為家屬認知困難的重點不在於多發生了一個不幸事件,而在於無法相信這件事情「怎麼可能」發生在「自己親人」身上。心理學之父佛洛伊德 (S. Freud) 與現代哲學家海德格 (M. Heidegger) 等都隱約地感到,在死亡事件上「自我」是一個問題。的確,可能在我們「日常死亡意識」裡,並不只是如一般學者所分析之「整個死亡」,或「死亡本身」變成為禁忌、被掩蓋,而是「自己的與親近人的」死亡被掩蓋。換言之,「日常死亡意識」的內容是:表面上我們承認人人會死,但「暗地裡」「不相信」此事會降臨在自己及家人的頭上。

家屬因為平日具此信念,以致於「突然從旁觀者變成當事人時」、突然發生「角色轉換」時,在認知上產生錯亂與困難。在這些家屬心靈底層實際激盪的波瀾是「不是說『死亡是別人的事』嗎?這次怎麼會發生在自己家人的頭上?」但此思想實在太荒謬、太違背常理了,以致於也不為其自身所知,結果只有此思想之能被社會接受的變形產品浮現到意識層面來;具體地說,這種底層意識中的「怎麼可能會發生在自己家人身上?」思想,在進入思想表層、為我們感受到時,被扭曲成了「為什麼會被他/她碰上?」或「我不要!我不相信這件事情!」等好似情緒性的話。

我們的社會不斷在進行這種掩蓋死亡真相的活動,掩飾的重點並不是「整個的死亡」或「死亡本身」,而是每個人「自己的與親近人的」死亡。這一次它又發生在社會大眾身上,他們也認為這次空難是一件重大的、意外的事件,但他們沒有此事「與我有關」之感。即使有些人為相關事情多做一些預防措施,如以後旅行時慎選交通工具等,也都只是盡一些「非當事人」的責任,或執行「旁觀者」的注意事項,他們深信即使自己未做這些防護措施,「這類事情將來也絕對不會發生在自己與家人頭上」。同時,對社會大眾而言這次的空難再次驗證了「不會是我們」這個信念的正確性。換句話說,社會大眾在心理上正進行著此次罹難者家屬平時所作之活動:「口頭上」說人難免一死,但「暗地裡」以為自己及與自己關係密切的人住在世界上「陽光的這一面」,住在「安全地帶」,不會有危險。

在這個歷史文化塑造的社會,我們的「死亡意識」可能是「暗地裡」以為自己與親近的人是不會死的。每一件意外發生時,我們標準的反應模式是,加強「此事與我等無關」的信念,以至於我們對此堅信不移。我們日常的「死亡意識」可能是一項阻礙我們準備我們自己的與親人的「死亡」之障礙。



陳立民 Chen Lih Ming (陳哲)

(作者於 1986-2001 年間在德國弗萊堡或佛萊堡 Freiburg 大學哲學研究所博士班專攻死亡研究)


關於本文 (以下於 21 Oct 2006 發表於本 Blog):

1.本文敘述個人創作之「日常死亡意識」概念:表面上我們知道人人皆會死自己不例外,但這種知道只是表面的,實際上、「暗地裡」我們以為自己及與自己關係親密的人是不會死的。此概念之意旨,就個人接觸過少數看過本文的人中尚無人瞭解。個人於德國研究死亡問題15年,為台灣人中在歐美國家研究死亡問題時間最長的,此概念為個人研究死亡問題的研究結果之一,回台次年發表本文。「日常死亡意識」本非專有名詞,亦非固定概念或聚焦概念,它成為專有名詞與固定概念,乃為個人的創造。個人計畫未來撰寫一本相關書籍。此外,歡迎網友搜尋「日常死亡意識 陳立民」。

2.「死亡是別人的事」一句在本文中洽與「日常死亡意識」形成對比,也因此在本文中已被深度密集地詮釋,它是本文一個重要的術語句。在本文於2002/5/28發表之前就個人廣泛搜尋資料所得,在台灣未曾出現過。關於此句日後個人還會有些說法。此外,歡迎網友搜尋「死亡是別人的事 陳立民」。

3.本文為報紙文章,為趕新聞熱度匆促寫成,因此部份論證過程並不完整,這些在個人講授之「死亡學」課程中已敘述清楚,個人計劃撰寫一本《日常死亡意識》的書,計劃在書中對許多提出說明。除本文外,個人2004/12/17在一本少量發行的學術研討會手冊中亦曾發表《「日常死亡意識」概念-暗地裡我們以為自己是不會死的》一文。

4.自 1986 至 2001 年之間個人於德國弗萊堡大學 (Freiburg University) 哲學研究所博士班專攻死亡問題研究,為台灣人中在歐美國家研究死亡議題時間最長者。個人有興趣了解個人所創之「日常死亡意識」概念與世界類似或相關死亡意識概念或理論之比較。歡迎網友比較,與提供比較資料。 

5.著名美國臨終心理醫師 Dr. med. Elizabeth Kübler-Ross(庫布勒蘿絲,或譯為庫布勒羅斯,或 Elizabeth Kubler-Ross M.D.) 於所著 "On Death and Dying"(《論死亡與臨終》)一書中發表之 "Five Stages of Death"(「臨終五階段」)理論,自 1969 年發表後成為世界醫護人員之基本知識,且此理論的根本未受到挑戰。個人主觀認為庫布勒羅斯的「臨終五階段」並非原始現象,本文所創造之「日常死亡意識」概念及其相關現象是更原始的現象。對此個人自 2003 年起在大學相關課程中有詳細說明,2007/12/25 個人亦於某大學醫學系客座教學中就此庫柏勒蘿絲「臨終五階段 批評」與「臨終五階段 非原始現象」詳細分析比較。個人這些理論預計在個人未來的《日常死亡意識》一書中廣泛對外發表。

6.歡迎點閱本部落格網友同時 copy 下網頁的內容及時間,因為個人創作受到抄襲。其中一件在 2004 9 月個人將自己的《死亡與死亡意識》一文給一位女助理教授或副教授看,當年 12 月時個人發現,該女助理教授或副教授以個人文為大綱請得國科會約二十萬元研究補助,而後這位女副教授當上了該校通識中心主任。

7.本文於 2002/5/28 發表,時台大醫學院共同教育室主任李明濱教授來函言,擬在課程會議中,推薦個人擔任台大醫學系六年級「生死學」課程教師,個人告知無博士學位,此事遂作罷。從這推薦事件也許可以判斷個人此篇文章在學術界的價值。

8.個人認為在台灣普遍被接受的「生死學」不是適當的名稱,宜改為「死亡學」,此在個人大學課程中已解釋,在個校外的演講中亦曾詳細說明,這些亦將於日後發表。「生死學名稱不當 陳立民」「生死學名稱可議」「生死學是錯誤名稱」。

9.在 Google 與 Yahoo 搜尋「陳立民」或「死亡」時,會自動跳出「日常死亡意識 陳立民」、「死亡是別人的事 陳立民」、「死亡學 陳立民」等搜尋「相關詞」(also try)建議。這些暫時成為網路世界的「專有名詞」,猜測本文之重要性已受到肯定。歡迎贊同個人概念的網友與朋友繼續對此搜尋予以支持。不過,本文只在Google搜尋引擎內才可搜尋到。 陳立民「尊重生命」「珍惜生命」「尊重生命」「珍惜生命」。

10.本文自刊登日起可搜索到約十個網站轉貼,至2006/1時仍可搜索到五個網站轉貼,然自2006/9起搜尋引擎只能搜尋到下列中山大學West-BBS西子灣網站網頁:
(http://bbs3.nsysu.edu.tw/txtVersion/treasure/music92/M.943581558.A/M.1027043419.E.html
此外,有一淡江大學網頁在網上搜尋不到,但仍可於下列網址見到本文:
http://tkblind.tku.edu.tw/cgi-bin/bbsanc?path=/Chinatimes/chinatimes.old/91/9105/910528/ONLINE/FORUM/C9152840.TXT

2008/11/24即本文發表六年半之後版主意外發現有位著名心理醫師診所將此轉貼此文即下網頁:
台灣ㄟ滋味- Category: 自殺及死亡醫學
2008.10.12 死亡與死亡意識. porky0501 … 2008.10.12 如何有效化解自殺危機? ...www.wretch.cc/blog/porky0501&category_id=12616722


版主歡迎對「日常死亡意識」有興趣的網友評論、轉貼與引用本文,引用時出處請註明:2002/5/28 刊登於中國時報第 15 頁時論廣場,亦可加上本部落格網址。個人自 2004年起發現有人使用本文思想,敬請註明出處。

2010/12 版主又找到幾個轉貼本文的網址:http://gopherproxy.org/bbs3.nsysu.edu.tw/00/treasure/music92/M.943581558.A/M.1027043419.E
,「美麗心精神科診所/陳炯鳴精神科診所/悠活精神科診所」,網址http://www.spirits.url.tw/b06-3.htm, 與 http://www.wretch.cc/blog/porky0501/15043493
在此致謝


11.個人創作的「日常死亡意識」在網路上紀錄之一:有一些與個人所創作的「日常死亡意識」相關的概念,但這些都是初階的,個人對其中之一曾做批評。在Yahoo 知識+搜尋「關於 最後十四堂星期二的課 這本書」,點擊「其他答案」,可見到個人於2008-12-03所寫的下面文字:
這本書(最後十四堂星期二的課)最有價值的部份可能是 p.104 的「只要你學會死亡,你就學會了活著」,與 p.102 的「每個人都知道自己有一天會死,但沒有人把這當真」這兩句,其他探討人生的意義與價值部份可能並沒有什麼深刻的東西。
參考資料 日常死亡意識陳立民 


12.《死亡與死亡意識》非本文投稿原標題,乃報社編輯更改所予,個人並不認為這是一個好標題。 

13.本文與部落格主題「感性與理性」之關係為何?個人認為發現「日常死亡意識」必須有很強的感性與理性能力,且此概念涉及理性與感性的基本結構。

14.心理學開山祖 Sigmund Freud 的中文譯名並未統一,多譯為「佛洛伊德」或「佛洛依德」。個人根據下列二理由建議譯為「弗洛伊德」:一、「弗洛伊德」與「弗洛依德」較符合其姓名 S. Freud 的德文發音;二、S. Freud 是歷史上著名的反宗教理論家,其姓名翻譯中不出現「佛」字較佳。
此外,「弗洛伊德」的 “das Unbewusste” 概念,即英譯 “unconsciousness”一字,數十年來譯為「潛意識」,近年逐漸出現「無意識」的譯法,個人認為「無意識」的翻譯較佳。

此處圖片製作時間為 5 Feb 2015. 陳哲 CLM.

6.24.2015

《 夠資格被稱為社會科學理論的必要條件 》

夠資格被稱為社會科學理論的必要條件

Natural sciences 在歷史上先出現,它們成為所有關於人類社會活動理論嚮往的標竿。

任一關於人類社會活動的 theory 要達到被稱為 social science 的資格,必須滿足一個必要條件 (necessary condition),即此理論必須能夠不被利用,或不被陽奉陰違,或不被用來詐騙,或不被 abused or misused,或不被 missbraucht (德文) 這個條件。

陳立民 Chen Lih Ming (陳哲)
21 Feb 2015




台灣第一大害是國民黨 第二大害是宗教

台灣第一大害是國民黨,第二大害是宗教

「台灣反宗教者聯盟」達爾文主義者 理性主義者 人文主義者 陳立民 Chen Lih Ming (陳哲) 撰




6.18.2015

知識誕生於止濫用

當能相當有效地阻止住理論與目標的被濫用時, 知識就誕生了.

沒有什麼不會被濫用.

Warum Vertrauen schenken, wenn jeder es missbraucht?

(Jeder Vertrauen wird missbraucht.)

(Jede Theorie wird missbraucht.)

Jeder hat das Rechtdumm zu seinEinige missbrauchen dieses Recht leider ständig

政黨政治是民主的基石, 當然還需細部工作.


至今人文社會科學中經濟學有比較完整的理論基礎, 就是供需決定價格.

6.08.2015

【 兇殺案不是蟑螂,而是狼 】

兇殺案不是蟑螂,而是狼

主張廢死的人在台灣是「被誤會的一群」。個人認為,贊成死刑的人可說是把兇殺案看成蟑螂,認為一定要用蒼蠅拍把它打死。他們以為主張廢死的人,看到的也是蟑螂,就指責主張廢死的人:「你為什麼不打蟑螂?」但是主張廢死的人,看兇殺案時看到的是一隻狼,認為事情大條,且知道這不是一個蒼蠅拍能夠處理的。

主張廢死的人感受兇殺案殘忍與悲慘的程度,和贊成死刑的人感受兇殺案的程度是相同的,只是他們更關注下一個事情:這麼殘忍的事一定要減少。而在思考這事情時,他們發現事情很不單純。

維基百科《 死刑存廢問題》一條把台灣一般對於正反兩面的主張全都列出了,而且部份解釋了為什麼兇殺案不是蟑螂,而是狼。對死刑存廢問題有興趣的人,建議先閱讀這篇,閱後的發言會比較有品質。

人權與民主基本教義派 陳立民 Chen Lih Ming 陳哲 CLM 
8 Jun 2015



6.07.2015

人類歷史文化中 最有價值的是文藝復興開啟的歐洲史

台灣談文化談得太淺。不知如何應付中華文化,不知如何打思想戰。文化不止是文藝、文創。

在人類幾個古文明中,最優秀的是歐洲文藝復興開啟的歷史。文藝復興、宗教改革、科學革命、啟蒙運動、工業革命,還有社會科學興起,這是人類史上最早的理性化過程。只有理性可以達到真與善。

陳立民 Chen Lih Ming (陳哲
7 Jun 2015


4.03.2015

人生的意義 & 道德的定義

今天 googling「人生的意義」與「道德的定義」,個人的 posts都是排名第七,且都是個人在 Google+ 的網頁。重 po 於下:

人生的意義只與真善有關

人生的意義只和真、善有關,也就是說只有做真的或做善的事才能使生命變得有意義;而真和善是理性的事。


陳立民 Chen Lih Ming (陳哲) 於 3 Apr 2015
20150403






 什麼是道德道德的定義 The Definition of Morality 

道德是什麼個人給道德下的定義為「道德是尊重人的主體性」;個人給道德下的次佳定義為「道德是尊重人的尊嚴」。


陳立民 Chen Lih Ming (陳哲) 於 3 Apr 2015
2915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