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定義是什麼? ★ 陳立民 Chen Lih Ming (陳哲) 論「定義」與史丹佛大學網路哲學百科全書上的「定義」條比較 ★
我們看看哲學的。在網路上搜尋 “definition” 或 “definitions”, 可看到 “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 史丹佛大學網路哲學百科全書的“definitions” 這一條。史丹佛大學在大概是在網路世界中哲學方面最有權威與名氣的百科全書。
首先,它的篇幅達 28 頁。定義本身需要這麼多篇幅來定義或說明,有點奇怪?定義不是要簡短嗎?史丹佛的定義是給哲學專業人士閱讀的,這也有其必要。不過,對於一般非哲學興趣的、不想「深度的」了解此事的、只需要簡短答案的人,或 dictionary 的編輯者想找實際的答案的話,可以考慮版主的定義。
版主陳立民給定義的解說很簡單。「定義是最簡短的理論」。,這裡,定義要簡化的話,可以縮小到只與理論有關。這裡的理論又是什麼意思呢?譬如史丹佛網路哲學百科的相關內容,也涉及許多哲學史上的理論。版主的另一句說法是,「一個優良的定義需要一個優良理論作基礎」或「定義能力是理論能力的最佳表現方式之一」。
再看看下面引述的史丹佛百科該條內容綱要:
• 1. Some varieties of definition
o 1.1 Real and nominal definitions
o 1.2 Dictionary definitions and ostensive definitions
o 1.3 Stipulative definitions
o 1.4 Descriptive definitions
o 1.5 Explicative definitions
o 1.6 A remark
• 2. The logic of definitions
o 2.1 Two criteria
o 2.2 Foundations of the traditional account
o 2.3 Conservativeness and eliminability
o 2.4 Definitions in normal form
o 2.5 Implicit definitions
o 2.6 Vicious-Circle Principle
o 2.7 Circular definitions
定義要分這麼多類說明一件事,就是在哲學上與邏輯學上至今是眾說紛紜,還沒有傑出的說法出現。而且這些分類只是說,如何作定義,或作定義的方法與技術。至少史丹佛所述版主覺得有點不是版主所需。版主覺得有點離題,需要重新回到原來的問題:定義是什麼?
對這個問題版主的答案是「定義是最簡潔的理論」。按照對於理論的了解,而決定如何定義。譬如版主將「道德」定義為「尊重人的主體性」,其此也可定義為「尊重人格尊嚴」或「尊重人性尊嚴」;再如版主將幸福定義為「人性的滿足」。
陳立民 Chen Lih Ming (陳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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