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5.2018

《“Teacher”不可作稱呼詞》

“Teacher” 一字不能作稱呼詞》

在台灣的英文教室裡學生幾乎都稱老師為“teacher”,這是錯誤的。“Teacher”一字在英文裡是職稱或職業意義的字,比較接近中文的「教師」,而非「老師」。它不能用作稱呼詞。

在英美國家學生對老師「正式」的稱呼方式,對男老師是“Mr. + last name”,對女老師是“Ms./Mrs./Miss + last name”,例如稱“Mr. Jones”, “Ms. Brown”等。雖然可聽到“Teacher + first name”的稱呼,例如“Teacher Susan”,但這究竟是“informal English”(非正式的英文)或幼童的稱呼法,還是要先掌握“formal English”(正式英文)的用法。

“Mr./Ms./Mrs./Miss”在英文裡作為對成人一般性稱呼,已具待人接物上應有「禮貌」的含意。教授、博士與醫師因為在英美享有較高的社會地位,特別的享有“Professor”“Doctor”的稱謂,如“Professor Thompson”“Dr. Smith”。至於老師,沒有教授、博士與醫師那麼偉大,在「用字」方面被歸為使用一般稱呼的。“Professor”“Doctor”是正式的稱謂,但“teacher”不能作稱謂。中小學學生不能稱老師為“teacher”。

有些英美語系國家的人來台灣教英文,台灣人對他們說我們稱呼教師「老師」是比對一般人更尊敬的含意,有些外籍老師也接受了這種“teacher”的稱呼。他們對「語言學」的知識不足。語言必須根據母語國國的使用法;因此,不止字要是英文,用法也要照英文的約定。再者,“Language is conventional and determined by culture. (語言是約定的,語言是歷史文化的產物。)” 因此,語言的合理性或邏輯性只能講到某種程度,再過就是沒道理可講。語言的本質就是這樣,不要跟語言講邏輯,語言是“arbitrary”(任意的、獨斷的)。按照“teacher”一字在英美使用的習慣,它就是不能作稱呼詞用;約定是獨斷的。

華語(或中文)世界的人聽到稱呼老師“Mr./Ms./Mrs./Miss”時,會覺得對老師不夠尊重,甚至有些華語世界的人認為只有華人才有「尊師重道」的傳統。這是不了解語言現象。的確,英美國家師生關係比較平等、教學方式也比較民主,但英美的學生也是被教導要「尊敬老師」的。因此觀察會發現,雖然學生以“Mr./Ms./Mrs./Miss”的字稱呼老師,但在語氣、腔調、態度上比對稱呼一般人時更有禮貌、有敬意。

當英語社會要表達對老師較高的尊敬,但又認為他們沒有教授、博士與醫師那麼偉大時,在文字、文法工具用盡時,社會改在語氣、腔調、態度上找出路、做區隔。以上是把難解的語詞使用法做推理解釋的嘗試。

總之,語言的規則要儘量講通,也要儘量理解語言,但要知道「語言本質上不是邏輯的」,Language is arbitrary, conventional, and determined by culture. 當前面英美語系外師講不出所以然時,他們應說「我們就是這樣用的,這個字就是這樣約定使用的」,而不應被台灣人的道理說服。

「陳立民英文法《英文法 2.0金字塔英文法 三次元英文法 理解英文文法  CLM Understanding English Grammar 」by   陳立民 Chen Lih Ming(陳哲)於 25 May 2018
2018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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